改革的基本原则:“双效”统一
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立足于“从实际出发”,既要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的“文化属性”和“社会效益”,又要特别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商品属性”和“经济效益”;既要体察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实践,又要注重从经济领域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一是要把握文化发展趋势,通过长期持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文化经济环境。近几年,文化产业的增速从高位逐渐下降,开始进入“常态化”的“换挡期”。在此背景下,文化发展也应当逐步转换动力机制,政府需做好顶层设计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引导文化产业朝着创新驱动、深度融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方向发展。
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督促政策落实。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很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要注意避免由于细则不明确、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扶持性政策流于形式,更要防止不良企业利用政策利好扭曲政府意图,妨害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要适度干预、防范风险,坚持底线原则、引导价值取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鼓励运用丰富多样的文化创意形式传播主流价值和正能量,提供优质文化供给。同时,应坚守底线原则,对涉嫌违法乱纪、突破文化道德底线的,必须予以及时制止。对收视造假、票房黑幕、明星超高片酬等导致行业畸形发展的乱象,应予以适时纠正。另外,建议政府放宽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门槛,鼓励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但对可能存在违规操作或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为,应采取必要的监管手段进行法律规范和预警防范。
四是要实现基础保障,提供优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我们应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同时,对于必要但难以营利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政府应托底承担相关职责。
(作者:范周 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化领域供给侧问题研究”首席专家、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编辑:曹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