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海外汉语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9-04-19浏览:1681

根据我校孔子学院工作及发展需要,现面向全校选拔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拟赴巴西南大河孔子学院、荷兰格罗宁根孔子学院任教。

一、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葡萄牙语、荷兰语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能运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自如交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报考荷兰格罗宁根孔子学院的教师英语水平需达到可以用英语工作的熟练程度。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书法、武术、民族舞蹈乐器艺术等中华才艺特长者,优先考虑。

二、选拔流程

1.网上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申请表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孙玉红,电话65783519。

2.由所在院系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做出评价,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日、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国家汉办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1.赴任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2. 派出期间接受由国家汉办统一管理,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3. 工作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各种文化活动等。

4.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