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写入报告的“数字经济”对文化产业意义重大
《瞭望》:正像您所讲的,“互联网+”的价值很高。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时,接了一句并列的话“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而且“数字经济”是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怎么理解“数字经济”,它与文化产业是怎样的关系?
范周:通俗来说,“数字经济”就是一切与互联网相关的经济。在互联网发展、跨界融合与科技创新成为时代趋势的大背景下,数字经济已然成为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一个主要动力和推动产业创新、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实现“中国制造2025”不断突破的强劲之力。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取得了傲人成绩。根据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课题组发布的最新报告,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2.4万亿元人民币(当年价,折合约3.8万亿美元),超过日本(约2.3万亿美元)、英国(约1.43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二大数字经济体。中国数字经济总量不断提升,从1996年到2016年,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最初不足10%到了如今超过30%。
不难看出,数字经济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是我国日益发展壮大的高性能、高科技领域的龙头企业,它们已走出国门,走在世界前列,成为国际领先企业,比如华为、联想、中兴、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
“数字经济”范畴很大,文化产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的诸多门类,都是数字产品的重要组成。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是7.10亿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手机网民达到了6.56亿人。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均保持了高速增长。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也不断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
最近,微信读书掀起了朋友圈的阅读热潮。喜马拉雅FM也成了不少人的旅途必备,这正是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广泛普及之后,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业,与百姓生活越来越密切,成为目前群众文化消费主产品的体现。走在路上、坐在车上,随处可见的戴着耳机听音乐、看视频、看电子书的人群,就是数字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迅速发展的证明。毫无疑问,这个市场是十分广阔的。
《瞭望》:报告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说明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问题,您认为,有哪些问题?是不是还有瓶颈需要突破?
范周:数字经济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联必然会更为密切,也一定会朝着“平民化”“全民化”、更加便民更加普惠的方向发展。因此,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必须直面问题,不断突破。
应当承认,我国数字经济起步较晚,尽管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提升快速,但仍低于主要发达国家。我国数字经济总量(3.8万亿美元)仅为美国数字经济总量(11万亿美元)的34.5%。除此之外,数字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大致在30%左右,明显低于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达到59.2%、英国达到54.5%、日本为45.9%。
这些事实说明,要想赶超世界发达国家,还必须付出更艰辛的努力。当然,这也正意味着我国数字经济潜藏着巨大潜力,只要深入挖掘,就会有巨大的成长空间。为此,需要人才、资金、政策、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协同发力。
一是要加快培养数字产业相关专业人才。提升人才的技术水平与应用能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满足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二是要加大对数字产业、数字经济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数字经济的发展不断减负,让其轻装上阵。三是要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宣传、引导等形式,不断培养消费者数字产品的消费意识与消费习惯,例如,付费收看电影电视剧等文化产品的消费习惯等,从而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生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