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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 深度解读《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范周: 深度解读《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017-04-20

 

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新保障

(一)加强法治:让文化有法可依

文化立法是文化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从《文化部“十二五”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发展到《规划》中的“推进法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更加清晰规范。2016年《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的相继出台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也将陆续制定颁布《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

 随着这些法律的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必将得以优化改善,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了法律的保护伞,也必将在阳光下茁壮成长。然而法律的制定只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开始,互联网时代的文化监管问题不容忽视。《规划》指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互联网文化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文化立法应与时代接轨,不断解决新形势下文化发展难题,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优化标准:让统计有迹可循

文化产业统计是把握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态势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统计的仍然存在着文化产业统计不健全、文化产业指标体系不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不系统等不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等问题。《规划》指出要“加强统计应用”,优化文化产业数据的统计标准和分类标准,使文化产业统计更为精准可靠,为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自2012年文化产业分类发展到今天,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不断催生新兴业态,原有的分类标准已然不能适应当下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文化产业分类标准的更新迫在眉睫。此外,文化产业行业标准缺失也阻碍了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规划》指出“加快文化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文化行业标准化意识,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构建文化行业标准规范体系。”

 (三)释放红利:让发展更有动力

相较于《“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规划》的保障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在政府、经济、土地、人才等方面都释放了红利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真正使政策红利用到文化产业发展的刀刃上。

 第一,在“双创”的背景下,政府层面除了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更将加大对文化产业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第二,在经济层面争取文化产业的专项基金,通过经济手段增强文化产业的发展动力;第三,在土地方面指出对文化用地采取相应的优惠支持福利;第四,此次《规划》着重指出要“强化人才支撑,以高端内容创作、创意设计、经营管理、投资运营、数字文化、文化金融等人才为重点,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规划》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之大、福利之多,为“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全面保障。

(四)创新治理:让运行更有效率

完善的文化管理治理体制能够大大增强文化产业的运行效率。与“十二五”时期的“规范文化市场和文化体制改革”不同的是,此次《规划》中更加注重“文化产业的管理治理”。《规划》指出,要“深化文化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文化产业领域行业组织建设。”

 由此可见,第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仍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将不断放宽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性;第二,在文化文物单位上支持市场化运作,强调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第三,行业组织的影响作用在未来将不断扩大,通过行业组织规范优化文化企业,用行业组织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将更加普遍。

 “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已经过去,2017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从“十二五”到“十三五”,文化发展经历了从大步向前到理性回归的过程,文化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协调发展仍是新时期文化发展的主要趋势。在《规划》的引领下,历史与未来、传统与现代、区域间的界限将渐趋模糊,文化将在大融合的背景下描绘出更为精彩的蓝图。


(编辑:曹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