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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耘、王雪倩:高校落实科技伦理治理主体责任的路径探索

龙耘、王雪倩:高校落实科技伦理治理主体责任的路径探索

   2023-03-13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了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的科技伦理治理总体要求,并明确要求“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阵地,高等院校肩负着把握科研伦理方向、落实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高校进一步提升师生科技伦理素养、规范科学研究和学术管理、推进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构建。

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治理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科技活动和科技伦理治理高效开展的重要外部保障。为有效杜绝科技伦理失范行为,社会呼唤更强有力、更高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制度规范的制定完善、监管组织的设立健全和监管措施的执行强化。

1.完善顶层设计,健全科技伦理制度和治理格局

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公认的科技伦理原则,结合高校实际,制定体系完整、公开透明、协调一致、运行有效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使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同技术和专业领域,高校可以分类建立伦理道德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在设计完善相关制度时应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监督治理和道德建设协同推进,以刚柔并济的制度规范护航科技伦理。一方面要借助科技活动违规认定标准、科技项目伦理审查与跟踪规则、违规惩处细则等刚性制度,对科技工作者形成外部约束和威慑,防范科技风险、规范科研行为、惩处违规操作者。另一方面,坚持完善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规范、学风建设细则等柔性制度,唤醒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自律意识,正向引导其自觉遵守科技规范。

除此之外,还应吸引科研人员、高校师生、科技协会、政企界科技工作者等不同群体为制度建设和治理措施的完善提供指导或建言献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扩大治理队伍,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层次协商、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组建治理机构,加强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是高校对科技创新活动、科研工作进行内部治理,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的特定组织和专门机构。近年来,我国诸多高校应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成立了科技伦理委员会,但不少高校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因此,各高校亟需加强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推动对科技研发工作的合规、高效、优化管理。

高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应遵循科技伦理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科技伦理治理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发挥对科研活动的决策、咨询、监督、执行等功能,切实履行制定科技伦理审查和评估方案、依规进行科研活动监督管理、提供科技伦理提升与咨询服务、推动各界协同合作与多元共治、为学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献计献策等职责。

3.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全过程科学监管

为确保科学研究的每一步骤都可管可控、有序开展,高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应以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对科研项目的每一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伦理审查与监管。以科研项目为例,在立项审批阶段,委员会应做好风险研判工作,并对科研人员进行预警提示和伦理指导,提高其规避伦理风险的意识;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检查监督和督促整改,校正项目进展过程中的伦理航向,及时阻断违规行为;在结束验收阶段,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查评估,对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者追责问责,依规进行严厉惩戒;在科研成果转化阶段,应做好成果备案,通过不定期的档案查询和追踪来监控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科技伦理治理具有两面性:治理不足会导致伦理风险,过度治理又会限制前沿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执行制度规范过程中也要灵活管控,针对一些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研项目或新兴科技研发,要实行研究与应用差别管理,在科学研究阶段适度鼓励探索,在应用阶段严把伦理关,必要时引入多方审查评价机制,保证科学监管。

提升风险意识,伦理教育常态化

面向科研人员和广大师生展开科技伦理教育,是提升高校整体科技伦理意识、践行科技伦理规范的重要着力点。

1.加快构建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体系

将培养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准则与规范等纳入高校学生培养方案,并贯穿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材编审选用、学业考核等各个环节,推动科技伦理教育常态化,让学生在知识层面掌握科研伦理准则,技能层面提升问题甄别能力,态度层面形成伦理价值认同,实践层面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

要完善课程体系。秉持科技与人文相结合的思路,在培养方案中增设必修课程,既要有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史等公共课,又要在各专业方向的模块课程中结合专业学科特色设置科技伦理核心课程,如工程伦理、医学伦理、人工智能伦理等。除了专门课程,教师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也应将科技伦理的理念和内容融入课程设计和课堂互动中,采用渗透式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参与科技伦理相关问题的讨论,提升技术批判思维和科技伦理素养。此外,各高校可以协同合作,打破资源壁垒,融合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及其他专业学科的优质师资,共同搭建涵盖多学科、多领域的科技伦理课程资源平台,推出线上精品课程、开展研讨和讲座以及线下实践项目等,为师生提供学习、对话、合作的机会和平台。

此外,要丰富教学模式。教师要采用新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学生打造浸润式、互动式、启发式的学习情境,提高学生对科技伦理问题关注讨论的能动性和参与度。课堂教学之外,还应注重学生的道德实践,强调科技伦理教育的“知行合一”。例如,运用“行走的课堂”这一教学形式,带领学生进行科学实践、科技研发的实地考察和观摩体验,以生动的教学情境激发学习积极性,使科技伦理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行为规范能够真正人脑人心人行。

2.强化科技伦理研究与科研支撑

加强对科技伦理的研究,是高校落实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具体而言,科研人员可围绕三个层面来展开研究。一是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国外在这方面已有诸多成果,如欧洲学术界提出的“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RRI)原则,已成为普遍认可的科技伦理研究新范式。高校需要在现象认知和理论建构的基础性研究中补齐短板、强化弱项,通过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关注新问题、新领域,大胆创新研究视角,推动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实现理论研究突破。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健全治理机制的研究,为约束规范科技活动、提升科技伦理治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在科学实践中落实伦理规范及伦理治理问题的研究。

在强化科技伦理研究的过程中,要注重提升科研人员科技伦理素养。加强对教师及科研人员在伦理道德、科研规范普及和科技伦理践行等方面的日常培训和考核,引导其贯彻“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的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既懂科技又有伦理素养,既有科研热情和科研能力,又能坚守科技伦理良知和规则的科研、教学人才队伍。

建立预警机制,风险防范精准化

科技伦理重在源头治理,高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应建立包括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在内的预警机制,并提升准确研判风险、高效预警和妥善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1.动态管理与精准预警

根据《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高校应加快建立科技伦理预警机制,推动管理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处理高效化。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把握“信息预警-警情评估-决策处理”的逻辑和流程。首先,建立科研项目档案,进行全程化、动态化跟踪,并打通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其次,基于专业评估团队和相关技术手段,对预警信息进行伦理风险精准研判。最后,根据风险程度分别采取提醒防范、中止纠偏、终止处理等不同措施。

此外,科学技术的快速迭代、科研选题范畴的扩展以及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要求高校科技伦理委员会不断提升科学预警的能力,以灵活应对新的伦理挑战。通过掌握新的科技风险研判标准、新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来提升应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通过定期组织科技伦理典型案例交流研讨,培养感知和研判风险的敏锐度,提升及时预警和积极防范的能力和效率。

2.制定事故应急方案

针对安全风险指数较高的科技活动,尤其是对于涉及生物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安全风险指数较高的科研类实验室,高校科技伦理委员会要制定专门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迅速高效的应急处理方案。一旦事故突发,要做到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和如实上报,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保证参与者人身安全。应急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事故处理者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组织处理的能力,因而需要定期开展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对应急预案进行模拟演练。

参与国际合作,为全球科技伦理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全球科技伦理治理需要中国智慧、中国方案,需要中国高校的积极参与。中国高校科技工作者是世界科技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中的一分子。遵循科技伦理原则、攻克科技难题、增进人类福祉的追求是我国高校与世界各国的科技力量开展对话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我国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目标。

1.推动国内外教学与科研管理合作交流

在教育国际化的趋势下,国内高校应积极与世界顶尖高校和研究机构,特别是在科技伦理教学与实践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取得显著成效的院所加强交流合作,通过互派考察团、共建科技实践工作坊、开放共享线上课程资源和虚拟实验室等多种合作模式,促进优质资源双向流动,共享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并进行本土转化,形成兼具国际视野和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从教育和人才源头上提升我国高校参与全球科技伦理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2.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伦理治理

一是转变观念,以更加开放、负责任的姿态深度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的国际合作。高校应积极加入国际重大科研项目或科学组织,参与国际性学术会议,与国内外学者共同构建科技研究与治理共同体,力求在科技研发、应用、治理的伦理底线、价值理念、制度规范等层面形成国际共识,制定切实有效的国际公约,并自觉践行相关规范和倡议。二是关注前沿,高校科研工作者应更加关注和参与全球重大前沿科技伦理议题,携手推动全球协作治理。尊重不同文化价值理念,在争议中寻求共识,协同应对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三是主动发声,我国高校和专家学者应重新认识中国科技在世界科技发展中的方位,了解新的全球格局下我国科技战略的定位和需求,积极作为,在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础上,争取在国际科技治理和伦理规制领域的话语权,提升我国高校科研力量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为科技向善和人类福祉贡献中国高校力量。

  

(作者龙耘系中国传媒大学国家传播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雪倩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尚新英)